
來源:氣滅系統網 發布時間:2019-06-03 16:07:54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存裝置的一般規定:
1儲存裝置宜由儲存容器、容器閥、單向閥和集流管等組成。
2儲存容器中充裝的二氧化碳應符合現行--標準《二氧化碳滅火劑》的規定。
3儲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裝率應為0.6~0.67kg/L;當儲存容器工作壓力不小于20MPa,時,其充裝率可為0.75kg/L。
4儲存裝置應設稱重檢漏裝置。當儲存容器中充裝的一氧化碳量損失10%時,應及時補充。
5儲存容器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15MPa。儲存容器閥上應設泄壓裝置,其泄壓動作壓力應為19±0.95MPa。
6儲存裝置的布置應方便檢查和維護,并應避免陽光直射。
7儲存裝置宜設在專用的儲存容器間內。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可設置在固定的安全圍欄內。專用的儲存容器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靠近防護區,出口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
(2)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3)室內溫度應為0~49℃,并應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風。
(4)設在地下的儲存容器間應設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應通向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