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固體深位火災由于可燃固體內部氧化二產生的深部位的無焰燃燒所產生的火災它需要較高濃度的滅火濃度和長時間的滅火劑浸漬時間才能被撲滅。
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氣體滅火系統是否可以防護固體深位火災呢?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液體火災或石蠟、瀝青等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固體表面火災及棉毛、織物、紙張等部分固體深位火災。電氣火災。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封閉空間內的火災;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不需封閉空間條件的具體保護對象的非深位火災。
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對氣體、液體、電氣火災和固體表面火災,在噴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動關閉的開口,其面積不應大于防護區總內表面積的3%且開口不應設在底面。
對固體深位火災,除泄壓口以外的開口,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二氧化碳可以撲救部分固體的深位火災,對撲救固體深位火災的限制。條文規定:可用于撲救棉毛、織物、紙張等部分固體深位火災。
只有全淹沒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可以撲救部分固體身為火災,且防護區出泄壓口外,其它開口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使得二氧化碳能在防護區內能維持設計規定的二氧化碳濃度使固體深位火災完全熄滅。
